🌐 跨境税务日报
📋 近期日历
| 日期 | 国家/地区 | 事项 | 状态 |
|---|---|---|---|
| 7月22日 | 美国→巴西 | 美国对巴西大部分进口商品加征25%关税(Section 301) | ⚠️ 4天后生效 |
| 7月17日 | 尼泊尔 | 居民月用电超50度部分征5% VAT | ✅ 已生效 |
| 7月1日 | 爱尔兰 | 餐饮、外卖、美发服务业 VAT 从13.5%永久降至9% | ✅ 已生效 |
| 9月1日 | 法国 | 电子发票强制试点启动(B2B电子发票+B2C/跨境电子申报) | 📅 45天后 |
| 7月1日 | 美国犹他州 | 流媒体及数字订阅服务纳入销售税 | ✅ 已生效 |
🔴 政策变动
爱尔兰永久降低餐饮服务业 VAT 至 9% 爱尔兰自2026年7月1日起将餐饮、外卖热食及美发服务的 VAT 税率从13.5%永久降至9%,有效至2030年12月31日。酒店住宿不在减税范围内。 💡 影响:在爱尔兰经营餐饮、外卖或美发业务的跨境企业需更新开票系统和定价策略。已按13.5%申报的企业应核查是否需调整。来源
美国科罗拉多州将数字软件纳入销售税征收范围 科罗拉多州通过 HB 26-1223 法案,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下载软件和远程访问软件的销售税豁免,可能涵盖 SaaS 服务。 💡 影响:向科罗拉多州客户销售数字软件/SaaS 的企业需评估税务登记义务,提前调整合同定价以反映新增税负。来源
欧盟法院裁定:丹麦 VAT 集团100%持股要求违反欧盟法(T-268/25) 欧盟法院认定,VAT 集团的财务整合标准不应要求超过50%以上的持股比例。但该判决条款不具有直接效力,纳税人短期内难以直接援引。 💡 影响:在丹麦以低于100%持股设立 VAT 集团被拒的企业,可关注后续国内法修订。该判决可能波及其他设有类似高门槛的成员国。来源
欧盟委员会拟取消跨境股息、利息、特许权预提税 欧盟2026年税收综合法案提议取消欧盟企业间股息、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,无论持股比例。当前预提税导致双重征税和行政摩擦。 💡 影响:在欧盟多国设有子公司的集团可大幅简化跨境资金流动的税务处理,降低合规成本。需关注提案立法进展。来源
WTO 电子商务关税暂停令到期 WTO 第14届部长级会议上,长期有效的电子传输免征关税暂停令到期,未来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可能面临关税。 💡 影响:从事跨境数字服务、软件出口的企业面临新的贸易成本不确定性,需关注各国是否会单边开征电子传输关税。来源
🟡 合规提醒
芬兰最高行政法院明确冲突 VAT 申报处罚规则 芬兰最高行政法院(2026年6月18日公布)裁定:同一期间提交相互冲突的 VAT 申报表,触发标准10%罚款。罚款适用于人为错误且未撤销服务提供商授权的情形。 💡 影响:在芬兰提交 VAT 申报的企业应确保单次申报准确完整,避免重复或冲突申报。若使用当地代理,应及时撤销已终止服务商的授权。来源
英国明确临时医务人员(Locum 医生)VAT 豁免规则 英国政府发布简报确认:GMC 注册的 locum 医生服务根据《1994年 VAT 法》附表9第7组第5项免征 VAT。同时提供过去4年多缴 output tax 的退款申请指南。 💡 影响:英国医疗人员派遣机构及 NHS 合作方应核查历史申报,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退款。来源
法国电子发票试点:无制裁过渡期启动指南发布 法国税务机关发布2026年9月1日电子发票改革启动阶段实用指南,明确对认真履行合规路径的企业不施加处罚。2026年2月至8月为自愿测试期。 💡 影响:与法国有 B2B 交易的企业应立即启动电子发票系统对接,利用无制裁窗口完成测试和过渡。大型及中型企业需在9月1日前具备开票能力。来源
马来西亚电子发票自愿披露计划 马来西亚推出电子发票特别自愿披露计划(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),全面合规的纳税人可申请加速资本减免。 💡 影响:在马来西亚运营的企业可利用该窗口纠正历史电子发票合规问题,同时获得资本减免激励。来源
🌍 跨境影响
美国对巴西进口商品加征25%关税(Section 301)——7月22日生效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发布行动通知,自2026年7月22日起对巴西原产的大部分商品加征25%关税。调查针对数字贸易及森林砍伐问题,但牛肉、咖啡、飞机零部件、能源产品等获豁免。 💡 影响:从巴西采购原材料、半成品或成品的跨境企业需在4天内完成供应链影响评估,考虑调整采购来源或申请豁免。关税将直接推高进口成本。来源
OECD 应对全球最低税合规关切——申报与交换截止前 OECD 在 Pillar Two 全球最低税申报和信息交换截止日期临近之际,尝试解决企业合规中暴露的问题。 💡 影响:受 Pillar Two 涵盖的跨国企业应密切关注 OECD 最新指引,确保首次申报的数据准备和系统配置符合最新要求。来源
OECD 重写集团内服务转让定价规则——超越成本加成法 OECD 发布新的集团内服务转让定价指南,对传统成本加成法进行根本性修订。 💡 影响:跨国集团需重新审视集团内服务收费安排(管理费、IT服务、研发分摊等),现有成本加成模式可能不再符合新标准,需准备调整定价政策。来源
新加坡转让定价 FAQ 第九版:涉及成本加成实体的股权激励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(IRAS)发布第九版转让定价指南 FAQ,专门涉及成本加成实体中股权激励的处理。 💡 影响:在新加坡设有成本加成安排(如合约制造、共享服务中心)的集团,需审查股权激励成本是否应纳入成本基数。来源
📊 采集状态
| 指标 | 数值 |
|---|---|
| 采集来源 | 10 个 |
| 文章总数 | 97 篇 |
| 采集时段 | 过去30小时 |
| 采集时间 | 2026-07-18 01:30 UTC |
| 来源 | 文章数 |
|---|---|
| VATfaqs | 20 |
| VATupdate | 16 |
| Deloitte tax@hand | 12 |
| HMRC (UK) | 10 |
| PwC Tax Policy Bulletin | 8 |
| Global VAT Compliance | 8 |
| Tax Foundation | 7 |
| IRS Newsroom | 7 |
| WCO Newsroom | 5 |
| Amazon Seller News (MyAmazonGuy) |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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